卷四十四 魏查包養心得世家第十四


  魏之先,畢公高之後也。畢公高與周同姓。【索隱】:左傳富辰說文王之子十六國有畢、原、豐、郇,言畢公是文王之子。此云與周同姓,似不消左氏之說。馬融亦云畢、毛,文王庶子。武王之伐紂,而高封於畢,【集解包養】:杜預曰:“畢在長安縣東南。”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畢原在雍州萬年縣東北二十八里。”於是為畢姓。厥後絕封,為庶人,或在中國,或在蠻夷。其苗裔曰畢萬,事晉獻公。

  獻公之十六年,趙夙為御,畢萬為右,以伐霍、耿、魏,滅之。以耿封趙夙,以魏封畢萬,【正義】:魏城在陜州芮城縣北五里。鄭玄詩譜云:“魏,姬姓之國,武王伐紂而封焉。”為年夜夫。卜偃曰:【索隱】:晉掌卜年夜夫郭偃也。“畢萬之後必年夜矣,萬,滿數也;魏,年夜名也。所以始賞,天開之矣,皇帝曰兆平易近,諸侯曰萬平易近。今命之年夜,以從滿數,其必有眾。”初,畢萬卜事晉,遇屯之比。辛廖占之,曰:“吉。屯固比進,吉孰年夜焉,其必蕃昌。”

  畢萬封十一年,晉獻公卒,四子爭更立,晉亂。而畢萬之世彌年夜,從其國名為魏氏。生武子。【索隱】:左傳武子名犨。系本云“畢萬生芒季,芒季生武仲州”。州與犨聲附近,字異耳,代亦分歧。魏武子以魏諸子事晉令郎重耳。晉獻公之二十一年,武子從重耳出亡。十九年反,重耳立為晉文公,而令魏武子襲魏氏之後封,列為年夜夫,治於魏。生悼子。

  魏悼子徙治霍。【索隱】:系本云“武仲生莊子絳”,無悼子。又系本居篇曰“魏武子居魏,悼子徙霍”。宋忠曰“霍,今河東彘縣也”。則是有悼子,系本卿年夜夫代自脫耳。然魏,今河北魏縣是也。【正義】:晉州霍邑縣,漢彘縣也,後漢改曰永安,隋改曰霍邑,本年齡時霍伯國也。生魏絳。【索隱】:謚昭子。系本云“莊子”,文錯也。居篇又曰“昭子徙安邑”,亦與此文同也。

  魏絳事晉悼公。悼公三年,會諸侯。悼公弟楊干亂行,魏絳僇辱楊干。【索隱】:左傳曰僇楊干之仆。悼公怒曰:“合諸侯以為榮,今辱吾弟!”將誅魏絳。或說悼公,悼公止。卒任魏絳政,使和戎、翟,戎、翟親附。悼公之十一年,曰:“自吾用魏絳,八年之中,九合諸侯,戎、翟和,子之力也。”賜之樂,三讓,然後受之。徙治安邑。【正義】:安邑在絳州夏縣安邑故城是。魏絳卒,謚為昭子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世本曰莊子。”生魏嬴。嬴生魏獻子。【索隱】:系本云“獻子名荼。荼,莊子之子”。無魏嬴。

  獻子事晉昭公。昭公卒而六卿彊,公室卑。

  晉頃公之十二年,韓宣子老,魏獻子為國政。晉宗室祁氏、羊舌氏相惡,六卿誅之,盡取其邑為十縣,六卿各令其子為之年夜夫。獻子與趙簡子、【索隱】:趙鞅。中行文子、【索隱】:荀寅。范獻子【索隱】:范吉射。并為晉卿。

  厥後十四歲而孔子相魯。後四歲,趙簡子以晉陽之亂也,而與韓、魏共攻范、中行氏。魏獻子生魏侈。【索隱】:侈,他本亦作“哆”,蓋“哆”字誤,而代數錯也。按系本“獻子生簡子取,取生襄子多”,而左傳云“魏曼多”是也。則侈是襄子,中間少簡子一代。魏侈與趙鞅包養網共攻范、中行氏。

  魏侈之孫曰魏桓子,【索隱】:系本云:“襄子生桓子駒。”與韓康子、【索隱】:名虔。趙襄子包養網【索隱】:名無恤。共伐滅知伯,【索隱】:智伯,智瑤也,本姓荀,亦曰荀瑤。【正義】:知音智。括地志云:“故智城在蒲州虞鄉縣東南四十里。古今地名云解縣有智城,蓋謂此也。”分其地。

  桓子之孫曰文侯都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世本曰斯也。”【索隱】:系本云“桓子生文侯斯”,其傳云“孺子爟是魏駒之子”,與此系代亦分歧也。魏文侯元年,秦靈公之元年也。與韓武子、包養網【索隱】:系本“武子名啟章,康子子”趙桓子、周威王同時。

  六年,城少梁。十三年,使子擊圍繁、龐,出其平易近。十六年,伐秦,筑臨晉元里。

  十七年,伐中山,使子擊守之,趙倉唐傅之。子擊逢文侯之師田子方於朝歌,引車避,下謁。田子方不為禮。子擊因問曰:“富貴者驕人乎?且貧賤者驕人乎?”子方曰:“亦貧賤者驕人耳。夫諸侯而驕人則掉其國,年夜夫而驕人則掉其家。貧賤者,行分歧,言不消,則往之楚、越,若脫鵕然,柰何其同之哉!”子擊不懌而往。西攻秦,至鄭而還,筑雒陰、合陽。【正義】:雒,漆沮水也,城在水南。郃陽,郃水之北。括地志云:“郃陽故城在同州河西縣南三里。雒陰在同州西也。”

  二十二年,魏、趙、韓列為諸侯。

  二十四年,秦伐我,至陽狐。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陽狐郭在魏州元城縣東北三十里也。”

  二十五年,子擊生子■。【索隱】:乙耕反。擊,武侯也。■,惠王也。

  文侯受子夏經藝,客段干木,過其閭,未嘗不軾也。包養網比較【正義】:過,光臥反。文侯軾干木閭也。皇甫謐高士傳云:“木,晉人也,守道不仕。魏文侯欲見,造其門,干木逾墻避之。文侯以客禮待之,出過其閭而軾。其仆曰:‘君何軾?’曰:‘段干木賢者也,不趣勢利,懷正人之道,隱處窮巷,聲馳千里,吾安得勿軾!干木先乎德,寡人先乎勢;干木富乎義,寡人富乎財。勢不若德貴,財不若義高。’又請為相,不願。後卑己固請見,與語,文侯立倦不敢息。”淮南子云:“段干木,晉之年夜駔,而為文侯師。”呂氏年齡云:“魏文侯見段干木,立倦而不敢息。及見翟璜,踞於堂而與之言。翟璜不悅。文侯曰:‘段干木,官之則不願,祿之則不受。今汝欲官則相至,欲祿則上卿至,既受吾賞,又責吾禮,無乃難乎?’”秦嘗欲伐魏,或謂:“魏君賢人是禮,國人稱仁,包養網高低和合,未可圖也。”文侯由此得譽於諸侯。

  任西門豹守鄴,而河內【索隱】:按:年夜河在鄴東,故名鄴為河內。【正義】:古帝王之都多在河東、河北,故呼河北為河內,河南為河外。又云河從龍門南至華陰,東至衛州,折東北進海,包養曲繞冀州,故言河內云也。稱治。

  魏文侯謂李克曰:“師長教師嘗教寡人曰‘家貧則思良妻,國亂則思良相’。今所置非成則璜,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文侯弟名成。”二子何如?”李克對曰:“臣聞之,卑不謀尊,疏不謀戚。臣在闕門之外,不敢當命。”文侯曰:“師長教師臨事勿讓包養網排名。”李包養網克曰:“君不察故也。居視其所親,富視其所與,達視其所舉,窮視其所不為,貧視其所不取,五者足以定之矣,何待克哉!”文侯曰:“師長教師就舍,寡人之相定矣。”李克趨而出,過翟璜之家。翟璜曰:“今者聞君召師長教師而卜相,果誰為之?”李克曰:“魏成子為相矣。”翟璜忿然作色曰:“以線人之所睹記,臣何負於魏成子?西河之守,臣之所進也。君內以鄴為憂,臣進西門豹。君謀欲伐中山,臣進樂羊。中山以拔,無使守之,臣進師長教師。君之子無傅,臣進屈侯鮒。臣何故負於魏成子!”李克曰:“且子之言克於子之君者,豈將比周以求年夜官哉?君問而置相‘非成則璜,二子何如’?克對曰:‘君不察故也。居視其所親,富視其所與,達視其所舉,窮視其所不為,貧視其所不取,五者足以定之矣,何待克哉!’是以知魏成子之為相也。且子安得與魏成子比乎?魏成子以食祿千鍾,什九在外,什一在內,是以東得卜子夏、田子方、段干木。此三人者,君皆師之。子之所進五人者,君皆臣之。子惡得與魏成子比也?”翟璜逡巡再拜曰:“璜,不才也,掉對,原卒為門生。”

  二十六年,虢山崩,壅河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在陜。骃案:地輿志曰弘農陜縣故虢國。北虢在年夜陽,東虢在滎陽。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虢山在陜州陜縣西二里,臨黃河。今臨河有岡阜,似是穨山之馀也。”

  三十二年,伐鄭。城酸棗。敗秦于注。【集解】:司馬彪曰:“河南梁縣有注城也。”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注城在汝州梁縣西十五里。注,或作‘鑄’也。”三十五年,齊伐取我襄陵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今在南平陽縣也。”三十六年,秦侵我陰晉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今之華陰。”【索隱】:按:年表作“齊侵陰晉”。秦本紀云“惠王六年,魏納陰晉,改名曰寧秦”。徐氏云“今之華陰也”。

  三十八年,伐秦,敗我武下,得其將識。【索隱】包養:識,將名也。武下,魏地。【包養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故武城一名武平城,在華州鄭縣東十三里。”是歲,文侯卒,【索隱】:三十八年卒。紀年云五十年卒。子擊立,是為武侯。

  魏武侯元年,趙敬侯初立,【索隱】:按:紀年魏武侯之元年當趙烈侯之十四年,分歧也。又系本敬侯名章。令郎朔為亂,不勝,奔魏,與魏襲邯鄲,魏敗而往。

  二年,城安邑、王垣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垣縣有王屋山也。”【索隱】:按:紀年十四年城洛陽及安邑、王垣。徐廣云“垣縣有王屋山,故曰王垣”。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故城漢垣縣,本魏王垣也,在絳州垣縣東南二十里也。”

  七年,伐齊,至桑丘。【正義】:年表云“齊伐燕,取桑丘”,故魏救燕伐齊,至桑丘也。括地志云:“桑丘故城俗名敬城,在易州遂城縣界也。”九年,翟敗我于澮。【索隱】:古外反。于澮,於澮水之側。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氵會平地又云澮山,在絳州翼城縣東北二十五里,澮水出此山也。”使吳起伐齊,至靈丘。【正義】:靈丘,蔚州縣也。時屬齊,故三晉伐之也。齊威王初立。【索隱】:按紀年,齊幽公之十八年而威王立。

  十一年,與韓、趙三分晉地,滅厥後。

  十三年,秦獻公縣櫟陽。十五年,敗趙北藺。【正義】:在石州,趙之東南。屬趙,故云趙北藺也。

  十六年,伐楚,取魯陽。【正義】:今汝州魯山縣也。武侯卒,【索隱】:按紀年,武侯二十六年卒。子■立,是為惠王。

  惠王元年,初,武侯卒也,子■與公中緩【正義】:中音仲。爭為太子。公孫頎【索隱】:音祈。自宋進趙,自趙進韓,謂韓懿侯【索隱】:哀侯之子。曰:“魏■與公中緩爭為太子,【索隱】:按:紀年“武侯元年封令郎緩。趙侯種、韓懿侯伐我,取蔡,而惠王伐趙,圍濁陽。七年,令郎緩如邯鄲以作難”,是說此事矣。君亦聞之乎?今魏■得王錯,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汲冢紀年惠王二年,魏年夜夫王錯出走韓也。”挾上黨,固半國也。因此除之,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除,一作‘倍’。”【正義】:按:除,除魏■及王錯也。破魏必矣,不成掉也。”懿侯說,乃與趙成侯【索隱】:系本云:“成侯名種。”合軍并兵以伐魏,戰于濁主僕二人對視了半晌後,藍玉華走出屋子,來到門外的院子裡。果然,在院子左邊的一棵樹下,她看到了自己的丈夫,汗如雨澤,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長社有濁澤。”魏氏年夜敗,魏君圍。趙謂韓曰:“除魏君,立公中緩,割地而退,我且利。”韓曰:“不成。殺魏君,人必曰暴;割地而退,人必曰貪。不如兩分之。魏分為兩,不彊於宋、衛,則我終無魏之患矣。”趙不聽。韓不說,以其少卒夜往。惠王之所以身不逝世,國不分者,二家謀和睦也。若從一家之謀,則魏必分矣。故曰“君終無適子,其國可破也”。【索隱】:此蓋前人之言及俗說,故云“故曰”。

  二年,魏敗韓于馬陵,敗趙于懷。三年,齊敗我觀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齊世家云獻觀以和齊。年表曰伐魏取觀。今之衛縣也。”【索隱】:田完系家云:“敗魏於濁津而圍惠王,惠王請獻觀以息爭。”【正義】:觀音館。魏州觀城縣,古之觀國。國語注:“觀國,夏啟子太康第五弟之所封也,夏衰,滅之矣。”五年,與韓會宅陽。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宅陽故城一名北宅,在鄭州滎陽縣東南十七里也。”城武堵。為秦所敗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秦年表曰敗韓、魏洛陰。”六年,伐取宋儀臺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一作‘義臺’。”【索隱】:按:年表作“義臺”,然義臺見莊子,司馬彪亦曰臺名,郭象云義臺,靈臺。九年,伐敗韓于澮。與秦戰少梁,虜我將公孫痤,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年表云虜我太子也。”取龐。秦獻公卒,子孝公立。

  十年,伐取趙皮牢。彗星見。十二年,星晝墜,有聲。

  十四年,與趙會鄗。十五年,魯、衛、宋、鄭君來朝。【索隱】:按:紀年魯恭侯、宋桓侯、衛成侯、鄭釐侯來朝,皆在十四年,是也。鄭釐侯者,韓昭侯也。韓哀侯滅鄭而徙都之,改號曰鄭。十六年,與秦孝公會杜平。侵宋黃池,宋復取之。

  十七年,與秦戰元里,秦取我少梁。圍趙邯鄲。十八年,拔邯鄲。趙請救于齊,齊使田忌、孫臏救趙,敗魏桂陵。

  十九年,諸侯圍我襄陵。筑長城,塞固陽。【正義】:塞,先代反。括地志云:“棝陽縣,漢舊縣也,在銀州銀城縣界。”按:魏筑長城,自鄭濱洛,北達銀州,至勝州固陽縣為塞也。固陽有連山,東至黃河,東北至夏、會等州。棝音固矣。

  二十年,歸趙邯鄲,與盟漳水上。【正義】:邯鄲,洺州縣也。漳,水名。漳水源出洺州武安縣三門山也。二十一年,與秦會彤。趙成侯卒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年表云二十七年,丹封名會。丹,魏年夜臣也。”二十八年,齊威王卒。中老虎相魏。【索隱】:按:魏文侯滅中山,其弟守之,後尋復國,至是始令相魏。此中山後又為趙所滅。

  三十年,魏伐趙,【正義】:孫臏傳云“魏與趙攻韓,韓垂危齊”,此文誤耳。魏伐趙,趙請救齊,齊使孫臏救趙,敗魏桂陵,乃在十八年也。趙垂危齊。齊宣王用孫子計,救趙擊魏。魏遂年夜興師,使龐涓將,而令太子申為上將軍。過外黃,外黃徐子【集解】:劉向別錄曰:“徐子,外黃人也。”外黃時屬宋。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故圉城有南北二城,在汴州雍丘縣界,本屬外黃,即太子申見徐子之地也。”謂太子曰:“臣有百戰百勝之術。”太子曰:“可得聞乎?”客曰:“固原效之。”曰:“太子自將攻齊,年夜勝并莒,【正義】:莒,密州縣也,在齊東南。言從西破齊,并至莒地,則齊土盡矣。則富不過有魏,貴不益為王。若戰不勝齊,則萬世無魏矣。此臣之百戰百勝之術也。”太子曰:“諾,請必從公之言而還矣。”客曰:“太子雖欲還,不得矣。彼勸太子戰攻,欲啜汁者眾。【正義】:啜,穿悅反。汁,之進反。冀功勛者眾也。太子雖欲還,恐不得矣。”太子因欲還,其御曰:“將出而還,與北同。”太子果與齊人戰,敗於馬陵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在元城。”【索隱】:徐廣曰:“在元城。”按:紀年二十八年,與齊田包養網朌戰于馬陵;上二年,魏敗韓馬陵;十八年,趙又敗魏桂陵。桂陵與馬陵異處。【正義】:虞喜志林云:“馬陵在濮州鄄城縣東北六十里,有陵,澗谷深峻,可以置伏。”按:龐涓敗即此也。徐說馬陵在魏州元城縣東南一里,龐涓敗非此地也。田完世家云“宣王二年,魏伐趙,趙與韓親,共擊魏,趙晦氣,戰於南梁。韓氏請於齊,齊使田忌、田嬰將,孫子為師,救韓、趙,以擊魏,年夜破之馬陵”。按:南梁在汝州。又此傳云“太子為上將軍,過外黃”。又孫臏傳云“魏與趙攻韓,韓垂危齊,齊使田忌將而往,直走年夜梁。魏將龐涓聞之,往韓而歸齊,軍已過而西矣”。按:孫子減灶退軍,三日行至馬陵,遂殺龐涓,虜魏太子申,年夜破魏軍,當如虞喜之說,從汴州外黃退至濮州東北六十里是也。然趙、韓共擊魏,戰困於南梁,韓急,請救於齊,齊師走年夜梁,敗魏馬陵,豈合更渡河北,至魏州元城哉?徐說定非也。齊虜魏太子申,殺將軍涓,軍遂年夜破。

  三十一年,秦、趙、齊共伐我,【索隱】:按:紀年“二十九年蒲月,齊田朌伐我東鄙。玄月,秦衛鞅伐我西鄙。十月,邯鄲伐我北鄙。王攻衛鞅,我師敗績”是也。然言二十九年,分歧。秦將商君詐我將軍令郎卬而襲奪其軍,破之。秦用商君,東地至河,而齊、趙數破我,安邑近秦,於是徙治年夜梁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今浚儀。”骃案:汲冢紀年曰“梁惠成王九年四月甲寅,徙都年夜梁”也。【索隱】:紀年以為惠王九年,蓋誤也。【正義】:陳留風俗傳云“魏之都也,畢萬十葉徙年夜梁”。按:今汴州浚儀也。以令郎赫為太子。

  三十三年,秦孝公卒,商君亡秦歸魏,魏怒,不進。三十五年,與齊宣王會平阿南。【集解】:地輿志沛郡有平阿縣也。

  惠王數被於軍旅,卑禮厚幣以招賢者。鄒衍、淳于髡、孟軻皆至梁。梁惠王曰:“寡人不佞,兵三折於外,太子虜,上將逝世,國以空虛,以羞先君宗廟社稷,寡人甚丑之,叟不遠千里,【集解】:劉熙曰:“叟,長老之稱,依皓首之言。”辱幸至弊邑之廷,將何利吾國?”孟軻曰:“君不成以言利若是。良人欲利則年夜夫欲利,年夜夫欲利則庶人欲利,高低爭利,國則危矣。為人君,仁義罷了矣,何故利為!”

  三十六年,復與齊王會甄。是歲,惠王卒,【索隱】:按紀年,惠成王三十六年改元稱一年,未卒也。子襄王立。【索隱】:系本襄王名嗣。

  襄王元年,與諸侯會徐州,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今薛縣。”相王也。追尊父惠王為王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二年,伐趙。”

  五年,秦敗我龍賈軍四萬五千于雕陰,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在上郡。”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彫陰故縣在鄜州洛交縣北三十里,彫陰故城是也。”圍我焦、曲沃。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故包養焦城在陜縣東北百步古虢城中東北隅,周同姓也。曲沃有城,在陜縣東北三十二里。按:今有曲沃店也。”予秦河西之地。【正義】:自華州北至同州,并魏河北之地,盡進秦也。

  六年,與秦會應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潁川父城有應鄉也。”【正義】:應,乙陵反。括地志云:“故應城,故應鄉也,在汝州魯山縣東三十里。”秦取我汾陰、皮氏、焦。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汾陰故城在蒲州汾陰縣北九里。皮氏故城在絳州龍門縣西一百八十步也。”魏伐楚,敗之陘山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在密縣。”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陘山在鄭州新鄭縣東北三十里。”七年,魏盡進上郡于秦。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上郡故城在綏州上縣東南五十里,秦魏之上郡地也。”按:丹、鄜、延、綏等州,北至固陽,并上郡地。魏筑長城界秦,自華州鄭縣已北,濱洛至慶州洛源縣白於山,即東北至勝州固陽縣,東至河西上郡之地,盡進於秦。秦降我蒲陽。【正義】:在隰州,隰川縣蒲邑故城是也。八年,秦歸我焦、曲沃。

  十二年,楚敗我襄陵。諸侯執政與秦相張儀會齧桑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在梁與彭城之間。”十三年,張儀相魏。魏有男子化為丈夫。秦取我曲沃、平周。【正義】:絳州桐鄉縣,晉曲沃邑。十三州志云:“古平周縣在汾州介休縣西五十里也。”

  十六年,襄王卒,子哀王立。【集解】:荀勖曰:“和嶠云‘紀年起自黃帝,終於魏之今王’。今王者,魏惠成王子。案太史公書惠成王但言惠王包養網,惠王子曰襄王,襄王子曰哀王。惠王三十六年卒,襄王立十六年卒,并惠、襄為五十二年。今案古文,惠成王立三十六年,改元稱一年,改元後十七年卒。太史公書為誤分惠、成之世,以為二王之年數也。世本惠王生襄王而無哀王,然則今王者魏襄王也。”【索隱】:按:系本襄王生昭王,無哀王,蓋脫一代耳。而紀年說惠成王三十六年,又稱後元一十七年卒。今此分惠王之歷以為二王之年,又有哀王,凡二十三年,紀事甚明,蓋無足疑。而孔衍敘魏語亦有哀王。蓋紀年之作掉哀王之代,故分襄王之年為惠王後元,即以襄王之年包哀王之代耳。張儀復歸秦。

  哀王元年,五國共攻秦,【正義】:韓、魏、楚、趙、燕也。不勝而往。

  二年,齊敗我觀津。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觀津城在冀州棗陽縣東南包養網排名二十五里。”本趙邑,今屬魏也。五年,秦使樗里子【索隱】:秦昭王弟疾居樗里,因號焉。伐取我曲沃,走犀首【索隱】:犀首,官名,即公孫衍。岸門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潁陰有岸亭。”【索隱】:徐廣云“潁陰有岸門亭”,劉氏云“河東皮氏縣有岸頭亭”也。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岸門在許州長社縣東南十八里,今名西武亭。”六年,秦來立令郎政【索隱】:魏令郎也。為太子。與秦會臨晉。七年,攻齊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年表云擊齊,虜贅子於濮也。”與秦伐燕。

  八年,伐衛,拔列城二。【索隱】:紀年云:“八年,翟章伐衛。”衛君患之。如耳【正義】:魏年夜夫姓名也。見衛君曰:“請罷魏兵,免成陵君可乎?”衛君曰:“師長教師果能,孤請世世以衛事前生。”如耳見成陵君曰:“昔者魏伐趙,斷羊腸,拔閼與,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在上黨。”【正義】:閼,於連反。與音預。羊腸阪道在太行山上,南口懷州,北口潞州。閼包養平台推薦與故城在潞州及儀州。若斷羊腸,拔閼與,北連恆州,則趙國東西斷而為二也。約斬趙,趙分而為二,所以不亡者,魏為從主也。今衛已迫亡,將西請事於秦。與其以秦醳衛,不如以魏醳衛,【正義】:醳音釋。衛之德魏必終無窮。”成陵君曰:“諾。”如耳見魏王曰:“臣有謁於衛。衛故周室之別也,其稱小國,多寶器。今國迫於難而寶器不出者,其心以為攻衛醳衛不以王為主,故寶器雖出必不進於王也。臣竊料之,先言醳衛者必受衛者也。”如耳出,成陵君進,以其言見魏王。魏王聽其說,罷其兵,免成陵君,終身不見。

  九年,與秦王會臨晉。張儀、魏章【索隱】:章為魏將,後又相秦。皆歸于魏。魏相田需逝世,楚害張儀、犀首、薛公。【索隱】:田文也。楚相昭魚【索隱】:昭奚恤也。謂蘇代曰:“田需逝世,吾恐張儀、犀首、薛私有一人相魏者也。”代包養網曰:“然相者欲誰而君便之?”昭魚曰:“吾欲太子之自相也。”代曰:“請為君北,必相之。”昭魚曰:“柰何?”對曰:“包養君其為梁王,代請說君。”昭魚曰:“柰何?”對曰:“代也從楚來,昭魚甚憂,曰:‘田需逝世,吾恐張儀、犀首、薛私有一人相魏者也。’【索隱】:太子即襄王也。代曰:‘梁王,長主也,必不相張儀。張儀相,必右秦而左魏。犀輔弼,必右韓而左魏。薛公相,必右齊而左魏。梁王,長主也,必未便也。’王曰:‘然則寡人孰相?’代曰:‘莫若太子之自相。太子之自相,是三人者皆以太子為很是相也,皆將務以其國事魏,欲得丞相璽也。以魏之彊,而三萬乘之國輔之,魏必安矣。故曰莫若太子之自相也。’”遂北見梁王,以此告之。太子果相魏。

  十年,張儀逝世。十一年,與秦武王會應。十二年,太子朝於秦。秦來伐我皮氏,未拔而解。十四年,秦來歸武王后。十六年,秦拔我蒲反、陽晉、封陵。【索隱】:紀年作“晉陽、封谷”。【正義】:陽晉當作“晉陽”也,史文誤。括地志云:“晉陽故城今名晉城,在蒲州虞鄉縣西三十五里。”表云“魏哀王十六年秦拔我杜陽、晉陽”,即此城也。封陵亦蒲州。按陽晉故城在曹州,解在蘇秦傳也。十七年,與秦會臨晉。秦予我蒲反。十八年,與秦伐楚。` 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二十年,與齊王會于韓。”二十一年,與齊、韓共敗秦軍函谷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河、渭絕一日。”

  二十三年,秦復予我河外及封陵為和。哀王卒,【索隱】:按:汲冢紀年終於哀王二十年,昭王三年喪畢,始稱元年耳。子昭王立。【索隱】:系本昭王名?。

  昭王元年,秦拔我襄城。二年,與秦戰,我晦氣。三年,佐韓攻秦,秦將白起敗我軍伊闕二十四萬。六年,予秦河東處所四百里。芒卯以詐重。【索隱】:謂卯以智詐見重於魏。七年,秦拔我城鉅細六十一。八年,秦昭王為西帝,齊湣王為東帝,月馀,皆復稱王歸帝。九年,秦拔我新垣、曲陽之城。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曲陽故城在懷州濟源縣西十里。”新垣近曲陽,未詳真個所之處也。

  十年,齊滅宋,宋王逝世我溫。十二年,與秦、趙、韓、燕共包養伐齊,敗之濟西,湣王出亡。燕獨進臨菑。與秦王會西周。【正義】:即王城也,今河南郡城也。

  十三年,秦拔我安城。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安城故城,豫州汝陵縣東南七十一里。”兵到年包養夜梁,往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十四年洪流。”十八年,秦拔郢,楚王徙陳。

  十九年,昭王卒,子安釐王立。【索隱】:系本安僖王名圉。

  安釐王元年,秦拔我兩城。二年,又拔我二城,軍年夜梁下,韓來救,予秦溫以和。三年,秦拔我四城,斬首四萬。四年,秦破我及韓、趙,殺十五萬人,走我將芒卯。魏將段干子請予秦南陽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在脩武。”以和。蘇代包養謂魏王曰:“欲璽者段干子也,欲地者秦也。今王使欲地者制璽,使欲璽者制地,魏氏地不盡則不知已。且夫以地事秦,譬猶抱薪救火,薪不盡,火不滅。”王曰:“是則然也。雖然,事始已行,不成更矣。”對曰:“王獨不見夫博之所以貴梟者,便則食,未便則止矣。今王曰‘事始已行,不成更’,是何王之用智不如用梟也?”【正義】:博頭有刻為梟鳥形者,擲得梟者合食其子,若未便則為馀行也。

  九年,秦拔我懷。十年,秦太子外質於魏逝世。十一年,秦拔我郪丘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郪丘,一作‘廩丘’,又作‘邢丘’。郪丘今為宋公縣。”【索隱】:郪,七絲反,又音妻。【正義】:郪,七私反,又音妻。地輿志云汝南郡新郪縣。應劭曰:“秦伐魏,取郪丘,漢興為新郪,章帝封殷後,改名宋也。”

  秦昭王謂擺佈曰:“今時韓、魏與始孰彊?”對曰:“不如始彊。”王曰:“今時如耳、魏齊與孟嘗、芒卯孰賢?”對曰:“不如。”王曰:“以孟嘗、芒卯之賢,率彊韓、魏以攻秦,猶無柰寡人何也。今以無能之如耳、魏齊而率弱韓、魏以伐秦,其無柰寡人何亦明矣。”擺佈皆曰:“甚然。”中旗馮琴【索隱】:按:戰國策作“推琴”者,年齡後語作“伏琴”,而韓子作“推瑟”,說苑作“伏瑟”,文各分歧。而對曰:“王之料全國過矣。當晉六卿之時,知氏最彊,滅范、中行,又率韓、魏之兵以圍趙襄子於晉陽,決晉水以灌晉陽之城,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晉水源出并州晉陽縣西懸壅山。山海經云懸壅之山,晉水出焉,東南流注汾水。昔趙襄子保晉陽,智氏防山以水灌之,不沒者三版。其瀆乘高西注進晉陽城,以周澆灌,東南出城注於汾陽也。”不湛者三版。知伯行水,魏桓子御,韓康子為參乘。知伯曰:‘吾始不知水之可以亡人之國也,乃今知之。’汾水可以灌安邑,【正義】:安邑在絳州夏縣,本魏都。汾水東北歷安邑東北進河也。絳水可以灌平陽。【正義】:平陽,晉州,本韓都也。括地志云:“絳水一名白水,今名弗泉,源出絳山。飛泉奮涌,揚波北注,縣流積壑二十許丈,看之極為奇觀矣。”按:引此灌平陽城也。魏桓子肘韓康子,韓康子履魏桓子,肘足接於車上,而知氏地分,身故國亡,為全國笑。今秦兵雖彊,不克不及過知氏;韓、魏雖弱,尚賢其在晉陽之下也。此方其用肘足之時也,原王之勿易也!”【索隱】:易音以豉反。於是秦王恐。

  齊、楚相約而攻魏,魏使人求救於秦,冠蓋相看也,而秦救不至。魏人有唐雎【索隱】:七馀反。者,年九十馀矣,謂魏王曰:“老臣請西說秦王,令兵先臣出。”魏王再拜,遂約車而遣之。唐雎到,進見秦王。秦王曰:“丈人芒然乃遠至此,甚苦矣!夫魏之來求救數矣,寡人知魏之急已。”唐雎對曰:“年夜王已知魏之急而救不發者,臣竊以為用策之臣無任矣。夫魏,一萬乘之國也,然所以西面而事秦,稱東籓,受冠帶,祠年齡者,以秦之彊足以為與也。【索隱】:與謂許與為親而結和也。今齊、楚之兵已合於魏郊矣,而秦救不發,亦將賴其未急也。使之年夜急,彼且割地而約從,王尚何救焉?必待其急而救之,是掉一東籓之魏而彊二敵之齊、楚,包養則王何利焉?”於是秦昭王遽為發兵救魏。魏氏復定。

  趙使人謂魏王曰:“為我殺范痤,吾請獻七十里之地。”魏王曰:“諾。”使吏捕之,圍而未殺。痤因上屋騎危,【集解】:危,棟上也。【索隱】:上音奇。危,棟上也。禮云“中屋履危”。蓋昇屋以避兵。謂使者曰:“與其以逝世痤市,不如以生痤市。有如痤逝世,趙不予王地,則王將柰何?故不若與先定割地,然後殺痤。”魏王曰:“善。”痤因上書信陵君曰:“痤,故魏之免相也,趙以地殺痤而魏王聽之,有如彊秦亦將襲趙之欲,則君且柰何?”信陵君言於王而出之。

  魏王以秦救之故,欲親秦而伐韓,以求故地。無忌謂魏王曰:

  秦與戎翟同俗,有虎狼之心,貪戾好利無信,不識禮義德性。茍有利焉名媛。,不顧親戚兄弟,若禽獸耳,此全國之所識也,非有所施厚積德也。故太后母也,而以憂逝世;穰侯舅也,功莫年夜焉,而竟逐之;兩弟無罪,而再奪之國。此於親戚若此,而況於仇讎之國乎?今包養網王與秦共伐韓而益近秦患,臣甚惑之。而王不識則不明,群臣莫以聞則不忠。

  今韓氏以一男子奉一弱主,內有年夜亂,交際彊秦包養魏之兵,王以為不亡乎?韓亡,秦有鄭地,與年夜梁鄴,【索隱】:戰國策“鄴”作“鄰”字為得。王以為安乎?王欲得故地,今負彊秦之親,王以為利乎?

  秦非無事之國也,韓亡之後必將更事,更事必就易與利,就易與利必不伐楚與趙矣。是何也?夫越山逾河,絕韓上黨而攻彊趙,是復閼與之事,【索隱】:復音扶富反。謂前年秦韓相攻閼與,而趙奢破秦軍。秦必不為也。若道河內,倍鄴、朝歌,絕漳滏水,與趙兵決於邯鄲之郊,是知伯之禍也,秦又不敢。伐楚,道涉谷,包養網【索隱】:道猶行也。涉谷是往楚之險路。從秦向楚有兩道,涉谷是西道,河內是東道。行三千里。【正義】:劉伯莊云:“秦兵向楚有兩道,涉谷是西道,河外是東道。從褒斜進梁州,即東南至申州攻石城山,險?戹之塞也。”而攻冥?戹之塞,【集解】:孫檢曰:“楚之險塞也。”徐廣曰:“或以為今江夏鄳縣。”【正義】:冥音盲。括地志云:“石城山在申州鍾山縣東南二十一里。魏攻冥?戹即此,山上有故石城。灌水經云‘或言在墈’,指此山也。呂氏年齡云‘九塞’,此其一也。”所行甚遠,所攻甚難,【索隱】:攻,亦作“致”,戰國策見作“致軍”,言致軍糧難也。秦又不為也。若道河外,倍年夜梁,【正義】:從河外出函谷關,歷同州南至鄭州,東向陳州,則背年夜梁也。右上蔡、召陵,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一無‘左’字。”【正義】:上蔡縣在豫州北七十里,邵陵故城亦在豫州郾城縣東四十五里,并在陳州西。從汴州南行向陳州之西郊,則上蔡、邵陵正南面,向東皆身之右,定無“左”字也。與楚兵決於陳郊,秦又不敢。故曰秦必不伐楚與趙矣,又不攻衛與齊矣。【正義】:衛、齊皆在韓、趙、魏之東,故秦不伐也。

  夫韓亡之後,兵出之日,非魏無攻已。秦固有懷、茅、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在脩武軹縣,有茅亭。”【正義】:茅,卯包反。懷州武陟縣西十一里故懷城,本周邑,後屬晉。左傳云周與鄭人蘇忿生十二邑,其一曰攢茅。括地志云“在懷州獲嘉縣東北二十五里”也。獲嘉,古脩武也。邢丘,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在平皋。”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平皋故城在懷州武德縣東南二十里,本邢丘邑也,以其在河之皋地也。”【索隱】:按:戰國策云邢丘、安城,此少“安”字耳。垝津【索隱】:在河北。垝音九毀反。【正義】:垝音詭。字誤,當作“延”。括地志云:“延津故俗字名臨津,故城在衛州清淇縣東北二十六里。杜預云‘汲郡城南有延津’是也。”以臨河內,河內共、汲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汲縣屬河內。”【索隱】:汲,亦作“波”。涉及汲皆縣名,俱屬河內。必危;有鄭地,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成皋、滎陽亦屬鄭。”得垣雍,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垣雍城在卷縣,卷縣屬魏也。卷縣又有長城,經陽武到密者也。”【正義】:雍,於用反包養網。括地志云:“故城在鄭州原武縣東南七里。”釋例:“地名卷縣,理或垣城也。”言韓亡之後,秦有鄭地,得垣雍城,從熒澤決溝歷雍灌年夜梁是也。決熒澤水灌年夜梁,年夜梁必亡。王之使者出過而惡安陵氏於秦,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召陵有安陵鄉,征羌有安陵亭也。”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?陵縣東南十五里。李奇云六國時為安陵也。”言魏王使者出向秦云,共伐韓以成過掉,而更惡安包養網陵氏於秦,今伐之,重非也。秦之欲誅之久矣。秦葉陽、昆陽與舞陽鄰,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葉陽今許州葉縣也。昆陽故城在許州葉縣北二十五里。舞陽故城在葉縣東十里。”此時葉陽、昆陽屬秦,舞陽屬魏也。聽使【索隱】:上平聲,下往聲。者之惡之,隨安陵氏而亡之,【正義】:隨猶聽也。無忌說言使者惡安陵氏,亦聽秦亡安陵氏。然繞舞陽之北以東臨許,許必危矣。秦有許地,魏國可無害。繞舞陽之北,以東臨許,南國必危,【正義】:南國,今許州許昌縣南西四十里許昌故城是也。此時屬韓,在魏之南,故言南國。括地志云:“周時為許國,武王伐紂所封。地輿志云潁川許縣古許國,姜姓,四岳之後,文叔所封,二十四君,為楚所滅。”三卿背晉,其地屬韓。國無害乎?

  夫憎韓不愛安陵氏可也,夫不患秦之不愛南國非也。異日者,秦在河西晉,國往梁千里,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魏國之界千里。又云河南梁縣有注城。”【正義】:河西,同州也。晉國都絳州,魏都安邑,皆在河東,往年夜梁有千里也。有河山以闌之,有周韓以間之。從林鄉軍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林鄉在宛縣。”【索隱】:劉氏云“包養林,地名,蓋年齡時鄭地之棐林,在年夜梁之東南”。徐廣云在宛陵也。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宛陵故城在鄭州新鄭縣東北三十八里,本鄭舊“什麼事讓你心煩意亂,連價值一千元的洞房都無法轉移你的注意力?”她用一種完全諷刺的語氣問道。縣也。”按劉徐二說,是其地也。以致于今,秦七攻魏,五進囿中,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一作‘城’也。”【索隱】:囿即圃田。圃田,鄭藪,屬魏。徐廣云一作“城”。而戰國策作“國中”。正義括地志云:“圃田澤在鄭州管城縣東三里。周禮云豫州藪曰圃田也。”邊城盡拔,文臺墮,【索隱】:文臺,臺名。列士傳曰“隱陵君施酒文臺”也。【正義】:墮,許規反。括地志云:“文臺在曹州冤句縣東南六十五里也。”垂都焚,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一云‘魏山都焚’。句陽有垂亭。”【索隱】:垂,地名。有廟曰都。并魏邑名。林木伐,麋鹿盡,而國繼以圍。又長驅梁北,東至陶衛之郊,【正義】:陶,曹州定陶也。衛即宋州楚丘縣,衛文公都之,秦兵包養網 花園歷取其郊也。北至平監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平縣屬河南。平,或作‘乎’字。史記齊闞止作‘監’字。闞在東平須昌縣。”所亡於秦者,山南山北,【正義】:山,華山也。華山之東南,七國時鄧州屬韓,汝州屬魏。華山之北,同、華、銀、綏并魏地也。河外河內,【正義】:河外謂華州以東至虢、陜,河內謂蒲州以東至懷、衛也。年夜縣數十,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一作‘百’。”名都數百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一作‘十’。”秦乃在河西晉,往梁千里,而禍若是矣,又況於使秦無韓,有鄭地,無河山而闌之,無周韓而間之,往年夜梁百里,禍必由此矣。

  異日者,從之不成也,【索隱】:從音足松反。楚、魏疑而韓不成得也。今韓受兵三年,秦橈之以講,【索隱】:橈音尼孝反。謂韓被秦之兵,橈擾已經三年,云欲講說與韓和。識亡不聽,【索隱】:識猶知也。故戰國策云“韓知亡猶不聽”也。投質於趙,請為全國雁行頓刃,楚、趙必集兵,皆識秦之欲無窮也,非盡亡全國之國而臣海內,必不休矣。是故臣原以從事王,【索隱】:從音足松反。但最詭異的是,這種氣氛中的人一點都不覺得奇怪,只是放輕鬆,不冒犯,彷彿早料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。從事,言合從事王也。戰國策亦然。王速受楚趙之約,而挾韓之質【索隱】:言韓以質子進趙,則趙挾韓質而親韓也。以存韓,而求故地,韓必效之。【索隱】:效猶致也,謂致故地於趙也。【正義】:無忌令魏王速受楚、趙之從。趙、楚挾持韓之質以存韓,而魏以求地,韓必效之,勝於與秦伐韓又與秦鄰之禍殃也。此士平易近不勞而故地得,其功多於與秦共伐韓,而又與彊秦鄰之禍也。

  夫存韓安魏而利全國,此亦王之天時已。通韓上黨於共、甯,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朝歌有甯鄉。”【正義】:共,衛州共城縣。甯,懷州脩武縣,本殷之甯邑。韓詩外傳云“武王伐紂,勒兵於甯,故曰脩武”。今魏開通共甯之道,使韓上黨得直路而行也。使道安成,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故安城在鄭州原武縣東南二十里。”時屬魏也。收支賦之,是魏重質韓以其上黨也。今有其賦,足以富國。韓必德魏愛魏重魏畏魏,韓必不敢反魏,是韓則魏之縣也。魏得韓以為縣,衛、年夜梁、河外必安矣。今不存韓,二周、安陵必危,楚、趙年夜破,衛、齊甚畏,全國西鄉而馳秦進朝而為臣不久矣。

  二十年,秦圍邯鄲,信陵君無忌矯奪將軍晉鄙兵以救趙,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魏德故城一名晉鄙城,在衛縣東南五十里,即令郎無忌矯奪晉鄙兵,故名魏德城也。”趙得全。無忌因留趙。二十六年,秦昭王卒。

  三十年,無忌歸魏,率五國兵攻秦,敗之河外,走蒙驁。魏太子增質於秦,秦怒,欲囚魏太子增。或為增謂秦王【索隱】:按:戰國策作“蘇秦為令郎增謂秦王”。曰:“公孫喜【索隱】:戰國策作“公孫衍”。固謂魏相曰‘請以魏疾擊秦,秦王怒,必囚增。魏王又怒,擊秦,秦必傷’包養網比較。今王囚增,是喜之計中也。故不若貴增而合魏,以疑之於齊、韓。”秦乃止增。

  三十一年,秦王政初立。

  三十四年,安釐王卒,太子增立,是為景湣王。【索隱】:系本云:“安釐王生景湣王午。”信陵君無忌卒。

  景湣王元年,秦拔我二十城,以為秦東郡。二年,秦拔我朝歌。■徙野王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衛從濮陽徙野王。”三年,秦包養網拔我汲。五年,秦拔我垣、蒲陽、衍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十二年獻城秦。”【正義】:括地志云:“故垣地本魏王垣也,在絳州垣縣東南二十里。蒲邑故城在隰州隰川縣南四十五里。”在蒲水之北,故曰蒲陽。衍,地名,在鄭州。十五年,景湣王卒,子王假立。

  王假元年,燕太子丹使荊軻刺秦王,秦王覺之。【集解】:徐廣曰:“二年,新鄭反。”

  三年,秦灌年夜梁,虜王假,【集解】:列女傳曰:“秦殺假。”遂滅魏以為郡縣。

  太史公曰:吾適故年夜梁之墟,墟中人曰:“秦之破梁,引河溝而灌年夜梁,三月城壞,王請降,遂滅魏。”說者皆曰魏以不消信陵君故,國減弱至於亡,余以為否則。天方令秦平海內,其業未成,魏雖得阿衡之佐,曷益乎?【索隱】:按:譙周曰“以予所聞,所謂天之亡者,有賢而不消也,如用之,何有亡哉?使紂用三仁,周不克不及王,況秦虎狼乎?”

  【索隱述贊】畢公之苗,因國為姓。年夜名始賞,盈數自正。胤裔繁昌,系載忠正。楊干就戮,智氏奔命。文始建侯,武實彊盛。年夜梁東徙,長安北偵。卯既無功,卬亦外聘。王假減弱,虜於秦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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