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42萬“包養費”跑路 又訛詐老板130萬


拿42萬“包養費”跑路 又訛詐老板130萬

揚子晚報訊(通信員 羅兵 方芳 記者 於英傑)“小三”以曝光地下情讓男方聲名狼藉為要挾,屢次向“金主”索要財帛。日前,姑蘇市相城法院審結瞭這起巧取豪奪案件,涉嫌巧取豪奪的柳某獲刑8年。

2018年1月初,年青美麗的柳某在網上熟悉瞭公司老板陳某,告竣包養“協定”後約定在飯店會晤。在“協定”中,陳某請求柳某為其辦事4年,共付出包養費72萬元。為避免柳某拿錢跑路,陳某提出,這4年內,柳某假如不實行“協定”內在的事務,4年後含利錢應向其還款120萬元。殊不知,柳某在寫下借單的同時,將簽協定的經過歷程所有的錄瞭音。當天,陳某轉賬42萬元給柳某並與其產生關系。當陳某認為一切瓜熟蒂落時,沒想到膽小的柳某在第二天就卷款叛逃。

因工作不但彩,陳某不敢聲張,就不瞭瞭之。誰知年夜半個月後,柳某經由過程QQ又自動聯絡接觸陳某,並以把灌音交給其老婆讓其聲名狼藉為威脅,索要“封口費”。陳某煩惱曝光,隻能打壞牙往肚裡吞,又將30萬元轉給柳某。柳某並沒就此收手,她仿佛找到一臺主動取款機,到4月份與男友張某對陳某再以異樣方法請求轉賬100萬元,被陳某就地謝絕。但是,柳某並充公手,再次夥同男友跟蹤查詢拜訪陳某同事和傢人,拍下錄像和照片來要挾,並將打印好的轉賬記載和包養“協定”塞進陳某辦公室停止正告。不勝騷擾的陳某終於報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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